《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将正式出台 存量业务将设置5年过渡整改期

最新信息

《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将正式出台 存量业务将设置5年过渡整改期
2022-09-15 16:33:00
券中社9月15日讯,券中社记者独家获悉,监管部门近日召集部分信托公司召开信托业务分类座谈会,会上监管人士透露,《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将正式出台,且为信托公司存量业务设置了5年过渡整改期。此外,业务分类改革将通过差别化监管的方式允许高评级信托公司开展创新业务,同时限制低评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今年4月向信托公司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信托业务分类征求意见稿》”),信托业务将被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3大类。按照要求,信托公司应对各项存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存量业务整改计划。对于基于信托关系开展的私募基金管理等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对于其他不符合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在资产管理信托项下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将相关业务归入此类别,按照业务特点有序实施整改。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券中社)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将正式出台 存量业务将设置5年过渡整改期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